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學生可瀏覽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的網站或向中心直接查詢,詳情如下:
電話: 852-2542 4811
傳真: 852-2815 9393
電郵: admissionscheme@hkceec.hk
WhatsApp: 852-5967 8570
WeChat: 852-5967 8571
持有非本地學歷的學生現時可透過非聯招入學申請的途徑入讀本港大學及院校。大學及院校會按既定的收生準則及申請人個別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錄取。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收生的資料,可直接向大學及院校查詢。
我們建議你善用教育局的e導航網站,你可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和方向,瀏覽本地不同院校及不同程度(如學士學位、高級文憑及副學士等)的課程資料。你也可透過此工具瀏覽資歷名冊的課程。所有課程資料均來自院校的官方網站,此工具亦提供官方網站連結,你可登入相關網頁瀏覽個別課程的詳細資料,亦可直接向心儀院校查詢入學相關詳情。各院校會按既定的收生準則及申請人個別情況決定是否錄取。
如果你以所持有的非本地學歷申請入學,我們建議你向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申請學歷評估服務,為你所持的總體學歷是否達到在香港取得某特定資歷的標準提供專業意見。詳情請參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網站。
個別僱主、組織或教育機構有權決定是否承認或接納申請人的學歷作入職、註冊或入學用途。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是根據《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條例》(第 1150 章)成立的法定機構。評審局為擁有由非本地的學歷頒授機構所頒發之學歷資歷的個別人士提供專業的評估服務(「學歷評估」)。評審局會根據申請人已完成的學歷評估申請人的總體學歷,即受評估的學歷以及當中對其有重要影響的學習而達致的綜合學習成效,獨立地處理每宗學歷評估申請。評審局將評估申請人的總體學歷是否達到香港某特定資歷的標準。
為了促進內地與香港在教育領域合作,推動兩地學生交流,國家教育部與特區政府於2004年7月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備忘錄)。該備忘錄旨在簡化兩地高等院校學歷相互承認的程序,以便學生在擁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授予權的認可內地和香港高等教育院校進修。該備忘錄為現時唯一一份香港與其他地方簽訂並涵蓋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詳情請參閱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內地高等院校名單。
- 持海外學歷回港繼續進修的學生,請向個別大專院校查詢學歷認可問題。
- 持海外學歷回港工作的人士,請直接向個別機構查詢。如有志投考政府職位,可直接向有關招聘職系/部門查詢個別職位的招聘事宜,或可瀏覽公務員事務局有關學歷評核的網頁。
以上人士如有需要,可向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遞交學歷評估申請。該局的查詢電話及網頁為: 3658 0000 及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 參考本網站獎學金版面;或
- 致電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獎助學金及貸款組查詢,電話: 2150 6110。
可在香港修讀的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主要分為兩類:
- 海外院校已經在香港註冊的課程
- 獲豁免的課程
有關該等課程在本地的註冊情況,你可致電教育局非本地課程註冊處查詢,電話: 2520 0255 / 2520 0559。你亦可瀏覽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網頁。
相關網頁 (只作參考之用):